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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短途旅行(2 / 5)

做她该做的事。仿佛在说:就让这谎言在诊室里安静地待一会儿,等它自己觉得无趣了,自然会离开。

而现在,这只谎言中的“野猪”正奔赴她的婚礼。

他在心里给自己斟了一杯鸡尾酒,既非干马提尼,亦非尼格罗尼,而是某种从未出现在任何酒吧菜单上的特调。

以难以名状的痒为基酒,兑入少许新鲜的讽刺,加入冰块般的自嘲,最后以一片薄如蝉翼的无奈点缀杯沿。他举起这杯无形的酒,对着窗外飞逝的田野致意。

狐狸此去,不过是要亲眼确认兔子已被狮子叼走。如同读完小说的最后一页,合上书本,放回书架,从此不再翻开。

更重要的是,亚琛是查理曼大帝的加冕之地,这里有欧洲最古老的罗马温泉浴场,有历经八个世纪风雨依然巍然矗立的圣尼古拉大教堂,有铺满整条街的中世纪石板路,还有战前就被列入德意志文物保护名录的哥特式喷泉。

他在柏林待得太久了,需要呼吸些不一样的空气。趁着圣诞节出个差恰如其时——反正最近也没什么要紧事可做。

1944年的圣诞节,盟军在阿登发动反攻,东线的俄国人已经逼近东普鲁士边境。柏林的防空警报每晚都要响叁次,威廉大街那些老家伙们正忙着把金条换成阿根廷比索和乌拉圭护照。

每抓一个盟军特工,就要写一份二十页的审讯报告,而那些报告最后都堆在文件筐里,像一座永远无法完工的纸砌金字塔。

战争打了五年,他也几乎忘记了和平时期人们是如何旅行的,买一张车票,订一间房,漫无目的地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欣赏与自己无关的建筑,让一座陌生的城市像温水般漫过脚踝。

这个念头很迷人,迷人得像托马斯·曼笔下那些在威尼斯或达沃斯消磨时光的主人公,漫游者在异乡的暮色里成为自己的陌生人。

如果曼知道一位盖世太保上校在圣诞夜前夕坐火车穿越半个德国只为参观一座教堂,定然会写出一部比《魔山》更荒诞的长篇——

一个关于权力、废墟和一颗塑料纽扣的寓言,一种浪漫主义的逃逸倾向。主人公在最后一章坐在教堂最后一排,听着婚礼进行曲,面带微笑,像被自己亲手导演的戏剧反噬的悲剧演员。

他自诩是个有文化修养的人:在巴黎索邦大学旁听过艺术史,在乌菲兹美术馆里站在波提切利的《春》前研究空中飘落的花瓣。

即使不是为了婚礼,那座教堂本身也值得参观。它的建筑价值无与伦比:加洛林王朝的八角形核心,哥特式的唱诗班席位——几种风格在同一座建筑里和谐共存。

至于今天正好是婚礼?巧合,纯属巧合。

他不是那种会为看一个中国女特工嫁给老同学而专程坐火车穿越半个德国的疯子。

他是阿德隆酒店雪茄吧的常客,帝国元帅夫人和乌发电影公司的女演员们争相给他递香槟杯。

有很多更有意义的事可做:在柏林与新来的法国女歌手调情,去万湖的地下赌场玩轮盘,在办公室里把舒伦堡交上来的调查报告打回去让他重写。

但他此刻坐在开往亚琛的火车上,膝上摊着一份报告,手指在车窗玻璃上无意识画着圈。画完才发现自己画的是一只兔子。

长长的耳朵,圆圆的尾巴,蹲在橡树下,前爪捧着一颗栗子。他曲起指节,将雾气全部抹掉,对自己说:那是松鼠,只是画得不太像。

这是一次公差兼圣诞短途旅行,一次文化考察,一次对帝国文化遗产的个人致敬。

火车在汉诺威停靠时,他下车在月台上踱步,冷风飒飒,他将深蓝色开司米围巾往上拽了拽。

月台上有卖烤栗子的,他买了一包,剥开一颗,很烫,在指间颠了两下才放进嘴里,粉糯的甜味在舌尖化开。

那只兔子喜欢吃烤栗子,很久以前在巴黎,隔几天都要走两个街区,从圣马丁街走到蒙马特街拐角的烤栗子摊,买一牛皮纸袋。

她会像抱暖手炉般把纸袋抱在怀里,剥栗子的手法笨拙得令人发笑,总把栗子肉剥碎,碎屑落在桌上。

他那时坐在车里,隔着玻璃看她在街对面走过,心想:这只兔子吃栗子的样子像真正的啮齿动物,专注、警惕、可爱得让人想往她衣领里扔片枯叶。

后来他每次路过烤栗子摊都会买一包,放在办公桌抽屉里,放到发霉再扔掉。他告诉自己,这是为了祭奠自己为数不多的绅士本能。

那种本能在某个时刻没能发挥作用,现在用栗子做个微型衣冠冢,权当纪念。

君舍在月台上抽完一根烟,重新上车,火车往西,从平原变成北莱茵的丘陵。

他在心里把大教堂的历史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加洛林王朝,查理曼大帝,神圣罗马帝国。

那些彩窗是十二世纪工匠一片片镶嵌的,石柱是罗马人从莱茵河上游运来的,他在索邦旁听过哥特式建筑史,清楚大教堂的穹顶是八角形的,每个角对应着圣经里的一种美德。

智慧、理解、谋略、刚毅、知识、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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